• 登录
  • 注册
  • 退出
  • 李攀龙

    李攀龙

      

    李攀龙(1514年5月12日—1570年9月18日),字于鳞,号沧溟,山东济南府历城(今山东济南)人,明代著名文学家。

    李攀龙于嘉靖二十三年(1544年)被赐同进士出身,试政吏部文选司。嘉靖二十四年(1545年)以疾告归。次年还京师,聘充顺天乡试同考试官。之后历官刑部广东司主事、员外郎、刑部山西司郎中、顺德知府、陕西按察司提学副使。嘉靖三十五年(1556年)上疏乞归。隆庆元年(1567年),起复出任浙江按察司副使。历官浙江布政使司左参政、河南按察使。隆庆四年八月十九日(1570年9月18日)逝世,终年五十八岁。 [3]

    李攀龙曾从许邦才、殷士儋学诗。与李先芳、谢榛、吴维岳、王世贞、宗臣、梁有誉、徐中行、吴国伦结诗社,称七才子。 [5] 继“前七子”之后,与谢榛、王世贞等倡导文学复古运动,为“后七子”的领袖人物,被尊为“宗工巨匠”。主盟文坛二十余年,其影响及于清初。其诗多风尘字样,人谓之李风尘。

    轶事典故

    李攀龙死后家中十分贫穷,以至于墓地只是一个简单的土堆。李攀龙去世不久,他儿子李驹也得病亡故,李攀龙的后代仅存一位刚不含乳的重孙,和他的遗孀、儿媳借居在陋巷之中,缺吃少喝。他生前的宠姬、善做葱香包子的蔡氏,70余岁时仍在卖胡饼自给。明万历三十二年(1604年),“晚明四大家”之一的邢侗给山东巡抚孙文融写了一篇《上抚台孙文融》,请求山东巡抚资助李攀龙的家人。邢侗的建议得到了孙文融的支持,责令历城县令陈采居购买良田、修葺房屋,以供李攀龙后人居住和生活,遂使李攀龙后人“八口无饥之业,三寡妇亦遂有家”。

    李攀龙的诗文
    最新标签
    朝代
    热门标签
    Copyright © 2012-2023 庆元鹏网络 | 诗文 | 名句 | 作者 | 古籍 | 蜀ICP备2023000842号-24